2022年医保缴费标准

如题所述

缴费标准2022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20元一人,缴费时间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参保缴费流程
本具已参保人员:2021年已在各县区参保的,可不办理参保登记,在确认参保身份信息正确的情况下直接缴费。新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社保卡,在户籍所在乡镇(或社区)进行参保登记。县外参保人员:若要在所在县区参保的,需先联系原参保地医保部门删除参保信息,然后在所在县区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城乡居民可将参保费交由乡村医保经办人员,通过税务代征系统集中缴费。指定商业银行缴费。城乡居民可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县域内任一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各代办营业网点柜台缴纳。
二、单位医保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一般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会作相应调整。医疗缴费:如果单位4-6%,个人就是2-4%。各地在国家规定最低保障外有自己的政策。如果职工工资是5000元那么单位就缴纳200元个人缴纳100元。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其缴费基数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随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深化,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也纳入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主要有基本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两部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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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30
2022年全全国各地区普通人群医保缴费标准基本为320元/人,少部分地区采用阶梯制度医保缴费标准,低保户,建档立卡脱贫人员等困难群体由政府资助缴费医保。缴费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2月25日,对外出人员延长缴费时间至2022年2月25日。每月1-25日为缴费时间,26日起为当月缴费结算时间,不可办理医保缴费。
第一,2022年医疗保险缴费有四种方式,分别为代办员代征,银行窗口,税务局窗口,网上缴费四种,其中最便捷的是网上缴费,可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APP进行医保缴费,手机显示有缴费记录后即为缴费成功,如不成功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缴费业务。
第二,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服务人群为职工医保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具有职工医保的人群可以在职工医保停止缴费60天后参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视为放弃职工医保。外地市民也可凭居住证缴费当地的城乡居民医保。
每一年的医保政策都更加全面,2022年的城乡居民医保不仅覆盖了更多人群,也对有困难的人群实施了政府自助的政策。建议各地区居民及时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享受最新的医疗保险,保障自己未来一年的生命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2个回答  2021-11-18
2022年医保提高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不缴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个人缴纳50元,脱贫不稳定且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个人缴纳50元。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资助参保政策的人员,按其中资助参保标准最高额度执行,禁止重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稳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2021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衔接,充分发挥综合保障功能。抓好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落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规范待遇享受等待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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