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着工人在工地上干活。出了事故应该由谁来赔偿

我和老板之间没有合同。现在他说这钱应该全由我出。人是我带的,

    包工头和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伤工人自己如有过错,可以减轻责任。

    连带责任的法定原则 连带责任产生的法律上的依据主要有:

    1、《民法通则》规定,这是连带责任产生的基本依据。主要有:第35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52条因联营而承担连带民事责任;第66条、第67条代理中因授权不明、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无权代理或利用代理关系进行违法活动而产生连带责任的承担;

    2、《合同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为《担保法》关于保证责任的祥尽规定;

    3、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1条、第148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3条,《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第10条,《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9条等,均有连带责任承担的规定。

    4、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广告法实施细则》规定广告虚假而承担连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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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19
钱应该由你们老板出,因为你们老板才是工人的雇主,而你也是你们老板的雇员,只不过是按老板安排负责管理事务罢了。
你只要证明出事故的工地是老板的,工人在工地出事就行了。要证明劳动关系并不是非得看双方有没有签订合同,只要能证明事实上存在雇佣劳动关系即可。
第2个回答  2008-11-19
你要去资询新的劳动法。现在用工老板都需要主动与你们签合同的。人是你带,只要你没有以公司名义招聘他们,他们与你无雇佣关系。而你也不该工地承包商,那你只是个中间介绍人。钱应该是承包商出。去劳动局求助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11-19
钱应该老板出,老板是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人,现在的工地应该全部上雇主责任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会赔偿。你带着工人干活,法律上没有规定要求你负责工人的安全,除非你是违章指挥,强制工人冒险作业。现在只要是出了事故,就是公司负责。最好别出死人事故。
第4个回答  2008-11-19
应该由工程的老板负责,你与工人之间没有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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