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证加女方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准备证件:在去房管局添加名字之前,有几样证件是必须准备的,其中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然后还有重要的一点,必须是夫妻二人本人到场,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缴纳费用:接着就要在房管局大厅等待,叫到你的号就可以去办理。办理时是要收取费用的,不过因为各地的政策不同,收取的费用也有差别。不过大部分地区收的工本费是80元,贴花费5元和制图费25元,而且要备好现金。

3.领新房产证:上面的内容办理好以后,加名的基本程序就完成了。在10个工作日以后,不过节假日要顺延,就可以去房管局大厅领取一份新的房产证,这时候房产证上的名字就是你们夫妻二人的名字。

4.注意事项:房产证办理费用不同,也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有房无贷,那么在加名字所需费用就是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第二种:有房有贷,那么就需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第三种: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那么要交的费用就要另当别论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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