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保罗·萨特的代表作《存在与虚无》于1943年面世,标志着他哲学思想的崭新阶段。萨特主张,人作为自为的存在,具有超越性,其本质并非“自在的存在”,而是始终处于变化和时间的流变中,展现出“不是其所是”与“是其所不是”的双重面貌。这种存在状态使得人是自由的,因为人必须在每一刻自由地做出选择,通过这些选择赋予世界意义,同时也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在《存在与虚无》的前三部分,萨特深入探讨了现象学本体论的核心观点,明确了存在的范畴,以及自为存在独特的结构和规律。他着重分析了自为存在与自在存在(即与环境的关系),以此揭示人的自由本质。后续章节,他进一步剖析了自为存在与其他自为存在的互动以及与处境的关联,通过现象学的“存在精神分析”方法,深入探讨了自由的伦理意义,这是现象学本体论理论体系的基石。
总的来说,萨特的这部作品不仅阐述了存在主义的核心理念,也提供了对自由和责任深刻洞察的哲学思考,对理解人的存在状态和选择的重要性具有深远影响。
存在主义(Existentialism)存在主义又称生存主义,当代西方哲学主要流派之一。这一名词最早由法国有神论的存在主义者马塞尔提出。存在主义是一个很广泛的哲学流派,主要包括有神论的存在主义、无神论的存在主义和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三大类,它可以指任何以孤立个人的非理性意识活动当作最真实存在的人本主义学说。存在主义以人为中心、尊重人的个性和自由,认为人是在无意义的宇宙中生活,人的存在本身也没有意义,但人可以在存在的基础上自我造就,活得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