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女飞行员的选拔除政审合格外还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16到19周岁。
2、考生必须有招收任务所在开招城市的正式户口。
3、身体条件:
身高:在160—175厘米之间;
体重:在45公斤以上;
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汞柱);
视力:按空军环形视力表双裸眼视力分别在1.0以上;无色盲、色弱;无纹身、刺字。
4、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参加报名、体检:
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型;
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
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史;
有慢性胃肠病(经常心口痛、吐酸水或拉肚子)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
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
经常头痛、头昏、失眠;家族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病(羊角疯)或本人有晕厥史;
口吃(结巴);
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或12岁后仍有尿床现象;
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
乘车(船)恶心、呕吐;
牙齿脱落三个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
明显斜视;
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
月经经常失常、疼痛,伴有明显贫血者。
5、心理素质和文化条件:
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心胸宽广,性格开朗;
大胆果断,意志力坚强;
情绪稳定,控制力强;
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
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