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商都超市在招外聘职工时,说底薪是每月八百,其中不包括交三险一金,半年后每月有奖金幅度50%,就是底薪降到630元+50%奖金.这其中的630元底薪有330元说是作为交医保和社保,让我们自己交,商场不给交.剩下的300元才是真正的底薪.要是这样算的话我们连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没有达到,一年以后奖金幅度75%。现在我们每月超市有活动的时候还有加班,每小时合一元多。这合理吗?有时超市来自营的货我们下班后还不能走,还得充当无偿廉价劳动力。干完活我们回家都没有公交车,还得自己掏钱打车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