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下属的企业,工资不享受事业工资。他们能与事业职工待遇一样吗

我们单位有事业职工和企业职工两部分,现在是混岗,企业是自负盈亏,事业是上级拨款。这样的单位能混岗吗?

中国的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完全不一样。计划经济时期,事业单位就是非党政机关、吃财政饭的单位。现在分为全额拨款、定额拨款和自筹单位。2000年左右,全国曾经清理过,将房地产开发、卫生队下属企业等等从事业单位剥离。
只要是属于“事业单位”,都有严格的编制,由各地方编委办公室审定。自从上次缩编后,一个也不需增加。
事业单位经费无论是全额、定额还是自筹,都是享受事业单位待遇,但是下属企业不能和事业一样。即使混岗(意思是否编制混在一起?),应该是涉及到每个人的档案,其身份是不一样的,有的是事业编制,有的是企业。
这样的混岗工作,有时候,即使“同工同酬”,但真正涉及到事业单位的待遇,企业单位是不行的。最明显的就是劳动保险、干部管理、提拔使用、人员调动等等。
希望我的回答您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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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07
历史问题,可以混岗,在福利待遇上因单位而已,国家没有明文规定.
第2个回答  2008-12-07
那肯定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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