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对老师补课的处理,好像只是依据地方教育局的禁令了,规定了什么的,没见到哪条法律的明文规定。个别地方教育局在查处时依据个《规定》就把老师给处理了弄下岗了。这合法吗?
目前全国上下都对老师私自补课深恶痛绝,各地明文规定补课属于非法,好象老师补课是赚不劳而获的黑心钱一样。想问一下,其他国家有“教师补课属于非法”这样的规定吗?据我了解,美国是合法,日本更是把补课视为一种理所当然的传统。其他国家呢?有和中国一样的吗?
老师补课是对学生负责的表现,收取适当的费用也是理所应当的,再说补课现象也是我国的教育体制造成的,一边叫素质教育,另一边却要强调升学率,强调评比分数,优秀率,这样的情况不补课行吗?
公栓法等权力部门有几个敢检举的?!人家有权啊,九类的老师有那么的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