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愿续签,说是年龄太大,合法吗?有无补偿?

我母亲在国税局食堂上班,上班第6个年头了,两年前单位才和我母亲签合同开始买社保,今年4月21就50岁了,单位已经通知我母亲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原因就是年龄太大了。现在我母亲想单位补偿那没签合同的4年的社保,不知合不合法,后头也找人咨询了,其实我母亲一开始就可以和单位签合同,单位种种理由说签不了,我母亲别的不图,就想那4年社保,不知可行不?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劳动者年龄太大不愿续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如果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如果没有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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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28
如果合同到期,但是你还没有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是不能不跟你续签合同的,如果公司不跟你续签,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你在公司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1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追问

退休年龄是多少岁,我母亲今年50,单位有两个50多岁的员工因为出现意外导致不能工作生活,费用是单位一直贴起的,单位就是怕再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到50岁的员工就不要了。

追答

现在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龄是55岁
1、你要确认你母亲跟对方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如果是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对方补缴保险;如果是劳务合同不会给你补缴保险的
2、如果是劳动合同不续签了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劳务合同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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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4-11
1、合同期满前公司告知不续签不需要提前30日通知;
2、合同期满后,公司不与你续签,笔笔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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