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购买社保时要提供哪些证件

如题所述

退役军人离开部队时首先要将自己所在的团以上部门出具的“关于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信息的函”交由户籍地(或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由社保局将“回执单”返还本人或邮寄到原部队,待部队将基金支付到社保基金专用账户后,由部队邮寄或本人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到退伍安置地或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含单位参保或个人自己缴费)。
  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接续与基本养老保险大致相同,不同的是报到后,有单位的持《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原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无单位的也可到当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原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或城乡合作医疗(原缴费年限不视同缴费),但原部队可将退役医疗保险金发放给个人。
  士兵退出现役参加工作后工作单位应参加失业保险,解除劳动关系后可领取相应的失业金,其服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参保单位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以核定你失业后相应的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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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24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1寸免冠照片6张、退伍证或复员证及复印件(2份)。若证件遗失,须由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其档案内相关退出现役材料的复印件(2份),并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以下简称服役证明材料)。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不为求赏,愿意帮忙!

按照国家的兵役制度和劳动保障制度,军人服役期间的军龄,视同为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俗语称为“军龄算工龄”,专业用语(法律语言)叫做“军龄视同为缴费年限”。虽然在服兵役期间,军人并没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故军龄期间称之谓“视同缴费年限”。

如果楼主转业(或者复原)到地方,进入企业单位工作或者自己从事个体工商户(包括自由职业者),则可以通过企业单位或者自己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及缴纳社保费,可以产生新的缴费年限。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目前是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计算退休金时,要同时计算“视同缴费年限(即军龄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两部分年限。
顺带说一句,按照现行的社会劳动保障政策,累计参保缴费年限满15年的职工,退休时可以享受按月领取退休金的保障待遇。楼主已经有了16年的军龄了,退休时享受按月领取退休金的待遇,应当不是问题!当然,如果能够继续参保缴费(有经济条件的话),继续参保缴费,有好处,可以增加累计缴费年薪(即所谓的“工龄”),退休时核算退休金数额较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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