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去喀什地区劳动局申请,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需要多长时间?还需要写工伤鉴定申请书吗?

我想去喀什地区劳动局申请,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需要多长时间?还需要写工伤鉴定申请书吗?

工伤认定了?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指工伤医疗期满或者治疗痊愈后,才能做鉴定的,是在社保缴纳所在地做的,是由单位申请办理的追问

工伤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区别?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不是一个意思?用人老板易春华她不想陪偿工伤的一切?我自己申请工伤认定了,去县劳动局问了,他说我自己去喀什地区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吧?我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已受理了不知道我还要等多长时间,得到工伤认定书?

追答

简单地说,工伤认定事是有单位的,劳动能力认定是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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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02
向喀什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暂行办法》
新劳社字[2007]126号
第九条 职工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地、市、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职工工伤(亡)认定决定》;
(二)申请鉴定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鉴定的职工原则上应提供原始诊断证明,住院的应提供住院凭证、相关检验报告单、出院小结及结算单等资料,无原件的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1、伤情严重,鉴定结论可能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须提供住院凭证、出院小结及其他相关医疗检查资料等。
2、属职业病的,需提供有资质机构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属精神病的,需提供5年以上系统治疗的有效医学证明书。
(四)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供被鉴定人与工亡职工存在供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五)申请再次鉴定或复查鉴定应当提交原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和复印件以及收到原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
(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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