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签合同后不想租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租客在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的,后因租客原因不想租赁房东房屋的,应与房东协商解除租房合同,请求房东退还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费用,租客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房东支付相应违约金。如与房东协商不成,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诉,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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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全面履行,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租赁合同,一般情况下出租人都会留取承租人的保证金或押金以此冲抵违约造成的损失;或者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8-30
如果不想租就会面临单方毁约,自己承担违约责任。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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