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居住证明

如题所述

居住证明的办理:

1、如果是本地人,需要办理居住证明的,如果是农村户口,直接让村长给你写一个证明,签上字,盖上章就可以了。

2、如果是城市户口,那就需要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居委会里面,找相关人员开具证明,签字并且盖上居委会的公章。

3、如果是外地的户口的话,要办理居住证明,首先准备两张白底的一寸免冠照片。

4、带着个人的身份证到某个复印店里面,将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面,复印一份。

5、最后就是住所证明,如果买了房的,直接出具房产证或者买房子所签的合同都是可以的。

6、如果是租住房屋的,则需要提供租赁期限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协议。

居住证的办理流程:

1、申办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有关居住证明等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至在**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同时,经查验手续合格的,现场予以办理。

2、如果《居住证》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证》签发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变更登记。

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小区物业是不能开居住证明的,必须要到当地的村委会或者是居委会才能办理相关的居住证明,因为物业公司没有此项权利可以办理该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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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7
第2个回答  2018-09-29

本地户口居住证明分为两种类型: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两种居住证办理需要材料和方法有不同的地方,具体如下:

1、办理农村户口居住证明:

需要到居住地村委会找村支书: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包括:你是谁,居住地地址,村支书签字,村里的公章。

2、办理城市户口居住证明:

需要到居住地居委会找居委会主任: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包括:你是谁,居住地地址,居委会主任签字,居委会的公章。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现行的暂住证。同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扩展资料:

居住证的主要意义

编辑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

首先暂住证制度暗含着对外来人口的某种排斥。“暂住”者,顾名思义“暂时居住”也,这就在时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此外,“暂住”需要证件,换言之,无暂住证者不得随意“暂住”,这就在空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凡此种种,显然不合于统一市场的客观要求。将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有利于城乡、城际藩篱的破除。

其次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将增加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从而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从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

同时“居住证”一定意义上是对“暂住证”替代,深圳的“居住证”分为两个内容:一为“临时居住证”,二为“居住证”。他们分别对应的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层级的外来人口,所以“居住证”内含一定的当地的政策导引作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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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5-08

在哪里居住,就到当地的派出所办理《暂住证》,拿着暂住证去办理居住证明!

注意:居住地不是户口所在地,不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所谓居住地,是长时间在某地居住,达到一定期限以上,才可以叫居住地!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现行的暂住证。同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自2016年1月1日起《居住证暂行条例》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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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0-06-28
一、办理《临时居住证》所需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3、本人近期相片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
二、办理《居住证》所需资料
除提供办理《临时居住证》所需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与以下条件之一相符的相应证明材料。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提供:
(1)劳动合同;
(2)市所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单)。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提供: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营业执照的副本。
3、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证明)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2)市所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单)。
4、符合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提供: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市落户条件的证明。
5、《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提供:
(1)申领人父母的《居住证》;

(2)亲属关系证明(含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判决书、裁决书等证件或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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