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口类型:
1、城市是以非农业产业和非农业人口集聚形成的较大居民点。
2、城镇是以非农业人口为主,具有一定规模工商业的居民点。
二、生产模式
1、以非农业生产经营为主业,聚集了大量非农业人口的县以上政府所在地,经批准可以设为城市。
2、以农业为依托,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政府所在地,经批准可以设为镇。
三、广义、狭义理解
1、城市的狭义理只含市不含镇,广义理含市又含建制镇。
2、城镇的狭义理含市和建制镇. 广义理含市、建制镇且含集镇。
扩展资料
城市是“城”与“市”的组合词。“城”主要是为了防卫,并且用城墙等围起来的地域。《管子·度地》说“内为之城,外为之廓”。“市”则是指进行交易的场所,“日中为市”。这两者都是城市最原始的形态,严格地说,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一个区域作为城市必须有质的规范性。
按照社会学的传统,城市被定义为具有某些特征的、在地理上有界的社会组织形式。人口相对比较多,密集居住,并有异质性;至少有一些人从事非农业生产,并有一些是专业人员;城市具有市场功能,并且至少有部分制定规章的权力。
城市显示了一种相互作用的方式。在其中,个人并非是作为一个完整的人而为人所知,这就意味着至少一些相互作用是在 并不真正相识的人中间发生的;城市要求有一种超越家庭或家族之上的“社会联系”,更多的是合理的法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