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如何做账及交税?

我公司将一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原值1500万元,评估值2000万元,未提折旧,请问我公司应如何做帐?所得税应如何缴纳?
根据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如果资产转让所得数额较大,在一个纳税年度确认实现缴纳所得税有困难的,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作为递延所得,在投资交易发生当期即随后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内平均摊转到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我想问:现我公司在投资的第二个年度发生了亏损,且投资已转让,应如何缴纳所得税?

  以固定资产投资如何纳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或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因此,贵公司将自行开发的房产转作固定资产应视同销售缴纳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一条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以上规定,企业以房产投资不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但涉及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三条明确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00
  贷:固定资产1500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500
  营业外收入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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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9
  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做账及交税如下:
  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核算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相关的附加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投资时及产生差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本公积‍
  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投出方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以双方协议价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以已提累计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账户。以其账面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以双方协议净价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账户。
第2个回答  2015-05-07
先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
再用公允价值入账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固定资产清理
营业外收入
第3个回答  2008-12-19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00
贷:固定资产1500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500
营业外收入 500
(固定资产如果是不动产用以投资不用营业税,如果不是还要交5% 的营业税和相应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全部计入投资成本。)

营业收入并入当期应税所得所得税税率额乘以,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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