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绍兴事业单位招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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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事业单位招考报名已经开始

今天是第一次报名的最后一天,到今天也就是12月22日下午4点结束
资格初审时间:2008年12月23日0时—12月24日24时
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5日8时—12月26日16时

公告网站:http://www.ctcrc.com.cn
报名网址:http://60.190.219.118/index.aspx
具体公告如下

2009年上半年绍兴县事业单位
招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全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有关规定,将组织实施2009年上半年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选调计划
全县共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3名,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具体详见计划表。
二、招考选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除同意引进的紧缺专业人员(外语、城乡规划建设等专业)、全国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高层次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报考对象须具有绍兴县户籍(应届生为绍兴县生源)或非绍兴县户籍,但已实际居住在柯桥,或父母、夫妻中至少有一人在绍兴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对于上述范围内缺少相应考生的专业,可以扩大招考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新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人才派遣制,第一年为试用期,表现优秀的第二年起为事业单位派遣制正式员工。派遣制正式员工派遣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见选调计划表
三、招考选调的方法和程序
采取网络报名,不再组织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08年12月19日8时—2008年12月22日16时。
网址:http://www.ctcrc.com.cn中国轻纺人才网。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暂不作初审。县人事部门将于2008年12月21日、2008年12月23日在中国轻纺人才网上,分别公布截至2008年12月20日24时和2008年12月22日16时全县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08年12月23日0时—12月24日24时。
县人事部门和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08年12月25日8时—12月26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中国轻纺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专业);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8日24时。
4.现场资格复审
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事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复审时间:2009年1月14日8:30—15:00;地点:柯桥华联国际商贸城B幢四楼“浙江省轻纺人才市场”。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出具单位证明)、社保手册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绍兴县户籍考生,如本人、父母或配偶中至少一人在绍兴县企业工作的,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社保手册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对已实际居住在柯桥的非绍兴县户籍的考生,未婚的还需提供本人或父母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本人或配偶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定于2009年3月7日,地点另行通知。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报名人数不足招考选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选调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考、选调计划将在中国轻纺人才网上公布。
卫生系统招考硕士以上研究生的笔试、面试另行组织。
6.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选调按1:2)。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考察由县人事部门会同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实施。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酌情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录用(调动)
根据考试成绩及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选调对象,并在中国轻纺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在2008年12月1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2、部分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到2008年12月18日止。
政策咨询电话:84126031;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5682153。

绍兴县人事局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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