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自已带4个未成年小孩读书,能不能享受政府救助?

如题所述

  离婚属于私人原因造成的,不属于政府补助的对象和根据。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另外,如果当事人确实有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当地申请低保。所谓的低保条件是指,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第五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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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08
可以去申请
但是得到救助的可能性比较低
毕竟这样的家庭明显是超生的
自己不能遵守法律,还期待别人来可怜,是在是没有道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1-10
这个问题我不想回答,只能说为什么有4个小孩,有4个小孩还会离婚?我建议这种不但不能补助、还需要给予惩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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