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劳动行政部门有:
1.国务院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3.省辖市、州、自治州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4.县(旗)、自治县(旗)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