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要求补交税款

2017年成立公司,2019年注销,因为被税务局罚款过,所以注销时候特意查询了税务欠税的情况,还开具了税务局的清算证明。现在税务局打电话通知说是2017年有漏交税款需要补交,我想问问这应该怎么处理,我这边清算证明,未欠税记录都在。

鉴于目前税局已电话通知有漏交税款情况,还是需做进一步回复的。

建议去税局,了解在已取得清税证明后又产生补缴税款原因,金额,协商妥善解决。

虽然公司已注销,但法人、财务负责人均在,均负有责任的。切记不可不理会。

追问

那我开具的证明是不是都没有用,我有一份是会计事务所委托帮忙查询开具的,我可不可以要求退款?或者起诉这个会计事务所。

追答

根据我的经验,你先去了解这个补缴税款是怎么产生的。有时根本不是你所在企业的责任,而是开具发票的企业出了问题,但你所在企业使用了发票,所以税局要求你补税。

这种情况下,就要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你所在企业也是被害方,请税局免责,或适当补缴。重在协商。这样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不致于出现在欠税名单里。

追问

是地税,补交营业税。而且他们税务局明说了,就是系统升级,以前税查不到,现在又查出来需要补交,而且不止这一个,我只想问这种情况下我开清算证明有什么意义,我也是多次核实过,公司多次参与招标也开具了每年的完税证明,这种情况我是不是可以起诉税务局稽查科和会计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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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13
税务局要求补交税款流程:
1、填写补交申报报表,主要的填写内容为,补缴人姓名、补缴人身份证号码、补缴人月工资金额、补缴人要补缴的月份、补缴人地址及邮编。
2、将申报报表提交到税务局,通过一线申报人员来操作,并由税务局出具通用缴款书。
3、最后到银行去进行缴税,缴完税3到5天即可出具完税证明。
补税措施大体有如下三种:
1、到期补税,即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延长期届满应该补缴税款;
2、错征补缴,因计算失误、工作疏忽造成少缴或未缴税款,需要补缴税款的,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少缴或未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3年内追征,有特殊情况,追征期可延长至10年;
3、违章追征,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法规定欠税、漏税、偷税、抗税的,税务机关除追缴其少缴或未缴的税款外,并按税法规定,给予罚款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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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3-13

建议你自己把账目核查一遍,

如果公司确实有欠税情况,

主动补缴税款为好。

如果没有发现欠税问题,

还是可以跟税务局沟通一下的。

有时候,你接收票据的对方出了问题,建议一并核查。

也会让你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第3个回答  2020-03-13
如果是这样,那可能是税局之前的办事人员,在查的时候,看错了。以事实为准,可以去税局核实清楚,如果确实欠税,那肯定是要补齐的。追问

我不同时间开具了两份证明都是清算完成,无欠税,现在要补交税款还要加收滞纳金,那我开具的证明岂不是废的?

追答

这个都是公权机构为准,没办法。我们之前在办理的过程,也是有遇到过的。之前有一次在办理注销的时候,去查社保数据时,税务局在表上的社保栏写了是无欠缴社保。结果过了二年,有一天税务局突然打电话过来说,欠社保费没缴。结果还不是得乖乖去交。木有办法的。

第4个回答  2020-03-13
你好,这个只要把合规的清算证明给税务局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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