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生育保险男方能享受吗(成都市)女方没有参加生育保险?

我是成都市高新区一国营单位,我买了10年社保,我妻子今年12月就要生小孩了,她没有参加过社保,我能享受生育保险吗?如果能我又需要一些什么手续?恳请那位懂的为我解答.表示衷心感谢!!!

男方有生育保险,女方无工作是可以获得生育保险补助的,需要男方用人单位和社区开具的女方无工作证明。

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第八条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的,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给予一次性生育补贴。

扩展资料:

《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2个月以上(不含2个月),社保机构暂停拨付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在女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机构备案。

暂停拨付期间职工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按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将拖欠的生育保险费补足后,社保机构再予拨付。逾期未备案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个体参保人员中断生育保险缴费2个月以上(不含2个月),视为重新参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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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18

可以申请生育保险报销,符合条件规定即可。

一、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2个月以上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二、生育保险赔付方式

1、按定额付费

自然分娩、人工干预分娩、剖腹产、引产、高危人工流产、流产、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术医疗费等分别按规定的定额标准支付

2、按项目付费

复通术医疗费,宫内节育器取出伴有嵌顿、断裂、变形、异位或绝经期一年以上的医疗费,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分娩期出现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按项目支付

3、按限额付费

产前检查费按限额支付,实际发生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费用支付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相关规定

1、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按照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有工作单位但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及其他生育保险待遇

2、参保职工患妊娠期并发症、分娩并发症、产后并发症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治疗发生的诊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

参保职工生育行剖宫产遇有子宫肌瘤、卵巢囊肿、卵巢肿瘤等切除术的,因上述手术所增加的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分别通过生育和医疗保险网络上传按项目予以结算

3、参加生育保险长期驻外地工作人员,应持单位出具的外地诊疗或生育申请,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登记,并选择当地一家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生育的定点医院

参保职工患妊娠并发症或分娩并发症,要出具入院记录、医嘱单、费用明细清单等,于次月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各项生育保险待遇

4、参保职工因急诊、急救等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须在5日内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5、生育保险所用药品、诊疗和服务设施目录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医疗项目不设自付比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男性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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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男职工配偶补贴领取的条件?领取标准是什么?

  回复: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连续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不含补缴),按《办法》第八条规定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其补贴标准如下: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服务指南

  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第126号令)和《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6]91号文),本市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须提供下列资料: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二、男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须提供下列资料: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配偶的失业证。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配偶的失业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三、申领计划生育手术费须提供下列资料: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手术费收费票据、病情证明书、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手术费收费票据、病情证明书、身份证、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3.申报输精管吻合术、输卵管吻合术费用的,除需上述证明外,还需提供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证明。

  四、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单位证明、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身份证。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身份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五、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资料。

  以上业务在市政府第四办公区三楼406号窗口办理。

  联系电话:87706751

  详情请拨打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咨询电话 12333 ;上班时间有人工服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符合以下条件男职工可以享受生育补贴:
⒈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⒉配偶生育之月前12个月男职工已按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⒊单位职工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个体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

法定依据
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9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12]29号)
成都市男职工配偶结算政策网址可供参考:
http://www.cdhrss.gov.cn/serviceDetail.jsp?id=sdKErTm6pGC8HzifYRR0
第4个回答  2008-10-14
呵呵,差点。因为《河北省省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将于2009年1月1日实行。其中规定,参加省直基本医疗保险的男职工,如配偶无工作单位,对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将给予一定补助。参加省直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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