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也就是村民委员会,是当地村民自行选举产生的自发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不属于国家干部。工作职责包括宣传贯彻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包括支持村民组建村经济合作社; 组织实施本村的各种建设,包括修水利、道路建设、指导村民住宅建设等。“村经济合作社”即农村经济合作社,是一种股份制的经济模式,是发展新农村的必经手段。村委会应当尊重和支持村经济合作社依照法律独立进行经济活动。
村民委员会的成立有什么意义?
如何管理好一个村子?这就是村委会成立的意义。每个村子都要修路,村子里面的人也要盖房子,更要浇地,这些都需要村委会进行指导和帮助。另外,村子要不断发展,就需要有更高收入,村民们可以承包土地进行经营,也可以脱离小农经济,按照股份制的模式成立农村经济合作社,其发展过程中离不开当地村民委员会的配合。
农村为什么要成立经济合作社?
每家农户自己种地得到的经济收入远远不够他们的生活支出,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农业资源特别分散,无法形成规模化发展,仅仅能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在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时代如何发展现代农村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农村经济合作社则是发展新农村的必经手段,可以集结有限的农村资源参与市场竞争,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
村民委员会是农民自发选择成立的领导班子,能够根据当地人的特点做好农村管理,不仅帮助当地农民过好个人生活,也在经济方面推动农村经济合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