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领导阶级。
工人阶级的领导是我国国家性质的首要标志。
2、阶级基础。
工农联盟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
3、地位。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
1、本质。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2、特点。
最大特点在于它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不同,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是新型的民主和新型的专政。
3、我国的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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