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到第二次伤残鉴定总共10个月,会不会保险公司故意拖延时间?

第一次鉴定是10级,第二次是法院安排鉴定,也等了3个多月,会不会存在一定问题?脸部伤情回复了,第二次没鉴定上

如果受到的是无法恢复的伤害,譬如,缺胳膊断腿,破脾摘肾的,毁容等,只要做一次鉴定即可。
如果是可恢复性伤害,譬如骨折、皮外瘀伤等对今后生活影响不大又可以治愈的伤害,那当然是需要进行多次伤残鉴定,这是对最终结果判定的依据。
保险公司的赔偿也是有原则的,若你已经愈合(得到医院和自己的认可),保险公司仍然迟迟不出结果,那可以看作是故意拖延,可以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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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01
这个不是保险公司故意拖延时间,是因为这个伤口的愈合它有一定的时间,等到伤口愈合了再进行伤情鉴定是比较稳定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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