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

我朋友最近刚生了一个小孩,而且还跟我说自己不但没有花钱,最后还领了好多生育津贴,我当时就愣住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究其原因,最后他才告诉我原来啊是人社网帮了她很大的忙。我也为了能让我媳妇领取到生育津贴,也特意去找了人社网,而且还知道了原来要符合这样的条件才能领取生育津贴啊http://shebao.1233sh.com/changjianwenda/130.html

一、上海领取生育津贴和保险金的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

(二)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

(三)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

(四)其他在本市城镇单位就业,并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生育妇女。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90天内向单位或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其中失业妇女应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

二、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三、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

2、《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尚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还应提供《上海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5、本人在本市开立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之一〕;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应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对于男方为军人的,应提供有效《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本市户籍生育妇女应提供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再生育子女补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应提供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再生育的证明;

⑤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应提供其账户所在地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外商投资企业中生育妇女还应提供《外商投资企业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明细表》。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生育保险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参考资料: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上海市政府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1-15
第2个回答  2019-02-13

在2016年,上海市人社局就发布了关于上海生育金管理办法的新规:参加上海生育保险,且符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流产的,可以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新规规定: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同时,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2个月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已缴费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用人单位为该职工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费满9个月后,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已先行支付的费用。

人群一: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9个月的女职工


人群二:累计缴纳生育保险不满12个月并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不满9个月的女职工

申请时间:无时间限制,在生产或流产后办理即可

申请地点:社区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注意中心上班时间)

社区服务中心一般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日8:30—11:30;13:30—16:30

《生育医学证明》非《出生医学证明》是三联单,申请时必须带上

申领流程:

1.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2.受理并收取资料,打印收件单与支付核对单一式二份,申请人签字确认

3.资料审核:完整性、真实性

4.15个工作日汇款至申请人账户

外地户口在上海领取生育津贴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

第3个回答  2021-01-01

生孩子不花钱,生育津贴如何领取

第4个回答  2018-11-21

网页链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网上办事/  办事指南/  社会保险/  生育保险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