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公寓式楼房的那种,就是1楼是出租的,拿来租出去给人开店做生意的,2楼5楼是住的楼层,9月初的时候有个妹子租了我家1楼的一个店面,开奶茶店的,当时签了3年合同,我妈是房东,我妈要她给10000块钱的押金,她给了,我跟店里的妹子交情不错,还经常去她店里面喝点饮料,跟她聊天,可以算是朋友,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天灾人祸,12月8号的一个晚上,一辆小车撞进店铺里面,燃气大火,店给烧成了狼藉一片,事后肇事司机跟妹子和她的家人经过协商,赔了8万块钱,包括店里的一切经营设施,店面无法经营的损失费用,和店租费用,由于此事件给租店者造成了损失,心里也有阴影,所以妹子她们的家人决定不租了,要求停止合同,要求我妈退还10000元的押金,但是我妈说她们是违约,没有理由要求退还押金,如要押金可以向肇事者索赔,但是她们问过律师,合同上的押金和违约金跟肇事者无关的,肇事者可以不用索赔押金。她们家人几次跟我妈协商不成,于是她们说只能走法律程序,只能请律师来评理解决,闹到这样的地步我自己也好难堪,为了这事我跟我妈吵过几回,我妈说发生这样的事情是她们自己违约在先,没叫他们赔违约金已经算好的了,总之押金是不能退的了。妹子和她的家人说发生意外事件造成他们无法经营,是因为车祸所以他们要求停止合同,要求理应退还押金。连我自己都无法判断是谁对谁错了,所以我想问问懂出租合同方面的网友们,如果这场官司打起来的话谁会赢?
我还没明白你的意思,意思是现在租方提前解约合同,我们是不是可以把押金当成提前解约违约金,不用退还?
追答押金是否需要退还,首先要看押金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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