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灶8年强制更换。
根据现行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2008强制性标准第7条,家用燃具的判废:燃具从售出当日起,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燃具的判废年限有明示的,应以企业产品明示为准,但是不应低于以上的规定年限。
超期使用的燃气器具由于零部件磨损、老化等因素,不仅会影响正常运行,而且会导致漏气、燃烧不完全或废气中的一氧化碳超标等问题。因此,燃具一经售出,只要达到强制标准规定的判废年限,须予按报废处理。
燃气灶保养方法
1、进气软管维护
燃气灶进气软管长期使用时,会出现老化或破损的现象,一个不注意就会形成安全隐患,因此基于这一点,在日常维护中,消费者要检查一下燃气灶进气软管是否有老化或破损,一旦出现老化和破损现象,那么就应及时更换,切不可用胶布粘补后继续使用。
2、使用气源维护
现在的燃气灶主要有三种气源,它们分别是:天然气、液化气、人工煤气,气源不同,使用的燃气灶也应不同,这一点消费者在选购时一定要注意,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出现使用的气源发生了变化,一定要请原厂家将燃气灶具进行相应的改造后才能使用,杜绝安全隐患,同时使用人工煤气或其他特殊气源的消费者一定要注意经常清理火盖上的火孔以免造成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