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管理费如何收取?

我是青岛莱西市人,98年中专毕业,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自2000年1月份再未交档案管理费,现需要该中心出具档案存放证明,要求我补齐2000年1月份至今的档案管理费4080元。请问该收费合理吗?自2000年至今的每月收费标准是多少啊?

第1个回答  2021-01-12

第2个回答  2012-07-24
20元/月,挂靠户口还要另算费。追问

您哪里的?我听其他人说是15元/月!但现在中心2009年2月前给我算30元/月,之后算20元/月,今天刚找的。计划明天看看其他人的合同,真是15元的要打市长公开电话了!

第3个回答  2012-07-25
一年就几百块钱。
第4个回答  2019-12-22
按照国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国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按照规定,免除的只是档案管理
第5个回答  2018-05-22
档案管理费是支付档案管理所付出的劳动力的费用。主要包括用于档案封装保存的装订、档案盒等文具费;人员经费、场地费、日常运营这三大支出。2016年起全国将取消档案管理费,人事档案属于公共服务部门提供的公益服务,产生的管理费用理应由国家财政承担。
2014年8月11日,新华社播发评论,指出专家估算全国每年收取数十亿元档案保管费,收费依据和去向存疑。
2014年8月13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最迟到2016年,各地都不得再收取档案费。
2014年12月27日,河南省已有多地暂停了对档案费暂停收取。
自2015年1月1日起,五部门表示取消起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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