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存在哪些漏洞

如题所述

  (一)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缺失和滞后。一是《食品安全法》实际适用性不强,且对违法处置力度不够。如,《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处罚金额要根据有无“非法所得”来确定,给执法部门执法带来困难,造成违法者没有真正承担相应的违法成本,很难起到警示作用。二是由于法律制定主体的多样性,规制客体的特定性,规范内容的侧重点不同,导致诸多法律规范相互交错,相互冲突。如《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而《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则是质检总局发布的,对同一的执法事件,可以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同时还有数以百计的地方规章制度,致使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管理出现盲点和空白。如对于注水牛肉这一普遍问题,具体要追究是哪个环节和哪个部门的责任,处罚的标准和法规却很难找到依据。三是与《食品安全法》相配套的法规、规章仍比较滞后,使基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无所适从。如保健食品监管、食品生产许可等方面的配套法规至今没有出台,造成无法可依。
  (二)多部门分段监管执法导致执法效率低。《食品安全法》只笼统地授予各部门执行的权利,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管理权限划分不明确,不统一,导致各部门在各自不同的环节内行使权利,看似分工明确,其实执行难上加难。因为分段监管的最大弊端是权利的分散和责权脱节,造成监管真空、重复监管和越权监管现象时有发生,无法做到无缝监管。
  (三)地方食安办设置模式导致协作困境。当前各地纷纷成立了食安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有的设在食药局、有的设在卫生局,但从性质上来说都是非实体机构,并未建立起强而有力的工作机制。
  (四)基层执法队伍力量不足,合力不够。同时,这些直接从事监管执法的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个别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不高,不能适应岗位职责的需要,没有能力及时纠正监管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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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09
我国食品可追溯体系的建设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目前规范的企业也相对较少,分析存在的问题有:
1、缺乏统一认识。我国目前对食品可追溯体系还存在一些误区,往往把食品安全追溯认为是责任追究。
2、缺乏标准要求。目前我国食品可追溯体系缺少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指导文件来规范企业,导致一些企业把食品追溯作为一种营销手段来吸引消费者。
3、缺乏协调机制。我国实施食品可追溯体系管理,有国家及各级政府的同步推进,同时还有农业、质检、工商、科技等部门分段监管。但相互间缺乏沟通与协调,重复建设甚至相互冲突现象时有发生。
4、缺乏信息整合。由于各职能部门缺乏沟通协调,信息没有形成共享,追溯系统之间无法实现信息对接,所以信息资源的整合及综合利用很难展开。
5、缺乏统一认证。在食品行业中,有 ISO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 QS认证等各种形式,但就是因为这么多的认证体系和机构没有形成统一标准,往往降低了消费者心中的信任。
正航软件食品安全溯源核心机制构建于正航CAP创新开发平台,正航CAP平台是通过新一代信息化技术开发的平台化软件,可结合各种硬件设备接口(如RFID、手持PDA),实现食品从生产源头到流通环节的全程可追踪,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监管措施,其特性在于平台的稳定性及扩展性,可根据各种类食品特性,快速导入流程作业,实现生产商、消费者双方受益。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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