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妈妈的这个就是个杂种,网上关于这孙子的资料多了。给你列举一个:
请求光山县公安局还我正义
请求光山县公安局还我正义
受害人:李勇、陈先秀,现住光山县文殊乡石圆村前湾村民组。
施暴者:陈明升、张尚福、陈伟等七人,现住光山县文殊乡王堂村胡楼村民组。
事情经过:2012年正月26日下午四点多钟,陈明升、陈伟、张尚福、陈明海等七八人强行闯入我家中,不问青红皂白,就对我进行毒打,陈明升等几人用擀面杖、甘蔗、拳头猛击我头部,还用玻璃杯砸我的左耳,在毒打过程中,抢走我的手机和钱包,钱包中有2400元现金及潢川至深圳的火车票一张,并威胁我:“如果反抗,就打死你,还要打死你全家”。最后,一顿毒打致我昏死过去,不醒人事。
直至,晚上七点我60多岁的老母亲陈先秀回到家,将昏迷的我唤醒,发现家中衣柜均被翻,衣服中的1400元现金丢失,家里被打砸。我母亲才借别人电话报警。文殊乡派出所裴所长询问,“作案人员是否逃跑?”母亲说:“凶手已经逃跑了。”“人死没?” 母亲说:“没死。”“赶紧送医院去救治,现在天黑了,不方便出警,明天再说吧!”第二天派出所一个王姓指导员和一个年轻民警到医院询问口供,没有去我家里面看现场。现在医药费已经发了一万多元,正月26日在文殊乡卫生院住了两三天后转到县人民医院。
案件已经过去半个月了,毒打并抢走我钱财的七八个猖狂的凶手至今逍遥法外,文殊乡派出所尚未对任何一个施暴者采取强制措施。
基于上述事实,我请求上级领导关注,希望光山县公安局对陈明升、张尚福等凶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及对我的人身伤害进行民事赔偿,追回我被抢走的钱财,依法维护公民的人身及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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