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内社保衔接有重叠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办理转移时参保人员如在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有重复缴费记录的,则无法直接转移,需要在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先办理重复缴费清退后方可转移。

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在同一参保月份有重复缴费的情况,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款手续。

所需材料
(一)单位书面申请。
(二)填写经本人签名的《补缴/冲销保险费申报表》一式一份。
(三)重复缴费时段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劳动合同、招工表、商调函等。
(四)重复缴费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不同统筹区域重复的,需提供经原社保机构盖章确认的养老保险手册或缴费明细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人员接收申报资料后,当场检查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网上办理流程
(一)需退回非转入基金的重复缴费的,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办“重复缴费处理”,填写申报信息并打印相关表格。
(二)省社保局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将及时对申办业务进行预受理。对于预受理通过的单位,带齐相关材料到我局业务前台进行办理。
(三)参保单位将有关材料交窗口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当即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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