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一律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一律按盈利年度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
这句话对不对,为什么?
最后一句“5年内一律按盈利年度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对不对,错的话,错到哪了

不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的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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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02
错。亏损允许5年内实现的利润弥补,5年后就要交所得税。追问

什么意思,不懂,请说具体点

追答

不对。
根据第十一条的规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的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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