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能转成正式的吗

如题所述

能。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编正式工,属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编工作人员的入职,都需要通过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考试,并通过政治审查才可以。 

2、城市管理执法局向社会招聘的协管员,与执法局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不能转入正式编制体系中。

拓展资料: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考资料:公务员考试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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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23

可以的,但必须通过公务员考试才行,否则不论你在工作中表现如何突出都不会被转正。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通过公务员考试就可以正式被录用,即转正。

拓展资料:

公务员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拥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体检要求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1)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2)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3)心率每分钟50- 60次或100-110次;

(4)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2.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 .00-12.00Kpa)。

3.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 、女性高于80g/L,合格。

4.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1)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 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2)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5.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6.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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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8-15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编正式工,属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编工作人员的入职,都需要通过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考试,并通过政治审查才可以。
  2、城市管理执法局向社会招聘的协管员,与执法局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不能转入正式编制体系中。
第3个回答  2021-04-04
能。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编正式工,属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编工作人员的入职,都需要通过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考试,并通过政治审查才可以。 
2、城市管理执法局向社会招聘的协管员,与执法局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不能转入正式编制体系中
探究的一般过程是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开始的,发现问题后,根据自己已有的知识和生活经验对问题的答案作出假设.设计探究的方案,包括选择材料、设计方法步骤等.按照探究方案进行探究,得到结果,再分析所得的结果与假设是否相符,从而得出结论.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一次探究得到正确的结论.有时,由于探究的方法不够完善,也可能得出错误的结论.因此,在得出结论后,还需要对整个探究过程进行反思.探究实验的一般方法步骤:提出问题、做出假设、制定计划、实施计划、得出结论、表达和交流.
科学探究常用的方法有观察法、实验法、调查法和资料分析法等.
观察是科学探究的一种基本方法.科学观察可以直接用肉眼,也可以借助放大镜、显微镜等仪器,或利用照相机、录像机、摄像机等工具,有时还需要测量.科学的观察要有明确的目的;观察时要全面、细致、实事求是,并及时记录下来;要有计划、要耐心;要积极思考,及时记录;要交流看法、进行讨论.实验方案的设计要紧紧围绕提出的问题和假设来进行.在研究一种条件对研究对象的影响时,所进行的除了这种条件不同外,其它条件都相同的实验,叫做对照实验.一般步骤:发现并提出问题;收集与问题相关的信息;作出假设;设计实验方案;实施实验并记录;分析实验现象;得出结论.调查是科学探究的常用方法之一.调查时首先要明确调查目的和调查对象,制订合理的调查方案.调查过程中有时因为调查的范围很大,就要选取一部分调查对象作为样本.调查过程中要如实记录.对调查的结果要进行整理和分析,有时要用数学方法进行统计.收集和分析资料也是科学探究的常用方法之一.收集资料的途径有多种.去图书管查阅书刊报纸,拜访有关人士,上网收索.其中资料的形式包括文字、图片、数据以及音像资料等.对获得的资料要进行整理和分析,从中寻找答案和探究线索.
第4个回答  2021-04-04
城管全称城市管理局,各地编制都不一样,有公务员编、参公事业编,事业编,以上编制,现在都逢进必考,城管临时工能不能转正,我所在的城市有转正的协管员,我说下他们的故事!

我所在城市是个三线城市,在2000年初左右,市城市管理局在整治市容过程中,有三名协管员被违法分子用刀刺伤,市领导很重现,亲自去医院看望,随后政府开会研究决定给这三名协管员转了工勤编!

我记得2011年左右在我老家有城市管理局有招事业编城管,特地拿出3个名额,给大专以上文化的城管协管员考试,让他们有转正的机会!

现在城管协管员直接转正式工很难,行政或事业工勤,都是留给服役十二年以上的转业士官,城管协管员要转正,还是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更靠谱!
不会的,一般来说,只要进了公司,有转正名额下来了,你一样可以报考。说老实话,如果你跑跑关系,或者考试过硬,你直接就进了。我进移动公司都是直接考取的企管制员工。以前移动公司有这样不成文的事,临时工满7年,可能就不会给你签第8年了。不过貌似现在是没有这个规矩了。我刚进公司的第一年就看到营业厅有个大姐做的好好的,就走人咯。一问,都说是干了7年了,三方公司不签了,再签满8年就得签终身制劳务合同了。 还有提醒你一下,看你所说的应该是属于招聘的C类工,也就是社管制员工。这种类型的员工你的劳务制合同并不是与移动公司签署的,而是跟一个第三方公司签署再被这个公司派遣到移动公司上班。比如四川的那个第三方公司叫什么成都人力资源公司。移动电信联通石化石油烟草等等等等,好点的国企临时工,合同都是跟这公司签的。等转正才会把劳务关系真正的算到单位上。只是工龄是一直都算的,不分临时正事。
过去,城管局是住建局的二级事业单位,下设执法大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卫等单位,只有执法大队是参公单位,其他都是事业单位。这时候的城管局,除管理人员和极少部分办公室文秘人员以外,绝大多数是工勤人员,是各地退役军人安置的重点部门之一。除了这些正式职工,还有大量的聘用合同制管理人员、公益岗位,最早执法出现违规行为,让临时工出现顶包的,就是从城管部门开始的。

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之后,城管部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城管局机关的改革。城管局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也发生了两种变化:

一种是市辖区及设区的市,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行政部门,占用党政机构个数之一。作为行政部门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使用行政编制,机关干部为公务员身份。各市区的行政机构个数和行政编制总数极为有限,新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其行政编制数基本上设置在30个左右,这对于市辖区及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能的发挥,以及巨大的工作量、广大的执法区域范围、庞大的执法对象、复杂的执法形势而言,无疑于杯水车薪。行政执法机构改革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还必须要有相应的执法资格,临时人员和辅助人员不能直接参与执法工作。因此,局机关的公务员只能做为管理人员出现,下设若干个执法大队是刻不容缓。而执法局的职责,除管理与执法外,也将大幅度向公益服务转换,原机构内大量的工勤辅助人员,以及新旧聘用合同工、劳务派遣工,将承担大量的服务工作,代替原来承担的辅助执法及外包执法行为。

另一种是县一级成立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事业机构,不占用党政机构个数,未参与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局机关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参公管理。这一类城管执法局,其机构改革在新一轮党政机构之前就已经完成。而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后,并未列入当地党政机构个数,因此也不可能成为行政部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要求,不允许成立“事业局”,因此这类执法局在事业单位改革结束后,也不能再称为“局”,只能是执法大队之类的称呼。除农业农村等五领域执法机构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之外,其他行业领域的执法机构改革,包括城管综合执法改革,有望于今年年底前结束,总的原则是不改变事业单位属性,以“局队合一”为主,实行参公管理,执法人员的要求,也必须是参公身份,也要有相应的资质。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的两种机构改革模式,只是机构属性和编制、人员身份等方面有差别,但承担的职能,和职能转换的方向相同,人员配备模式相同,执法要求相同。

二是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改革。这主要是指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三个机构,原来都称为“管理局”,比如市政设施管理局、园林绿化局等,也都是事业单位。只是财政供给形式有差别,有的全额供给,有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这三个机构被划分为生产经营类,将改企经营。已经于2018年7月底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任务的辽宁省,这三个机构已经完全改企,其他省市的改革工作,也将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这三个机构原来承担的管理职能,将由住建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承担;其承担的服务职能,将全面推向市场,由“政府购买服务”代替。原工作人员根据“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进行分流,部分连人带编划转到住建局下属单位,部分随企改制,使用的自收自支类编制,也将全面取消,不再使用。

综上所述,在新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要想成为正式有编制的职工,是行政单位的必须是公务员,是参公事业单位的也必须是干部身份,两种类型的人员,都是“凡进必考”,或者由其他党政机关的公务员调任,除此之外,别无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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