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2010版基本法中,累计举绩人力在第7~9个月和第10~12个月是怎么界定的?

如题所述

累计举绩人力就是:
新人签订代理合同后第7-9个月和第10-12个月达到一下条件,则在第10个月和第13个月时,公司分别按照一下标准向该新人计发潜力新人奖。

月份
FYC
累计直接推荐举绩人力
潜力新人奖
第7-9月
2400
1人
800
第10-12月
2400
2人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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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02
从入司时间开始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