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环境
(一) 空气环境质量
2006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优)和二级标准(良)的天数共计359天,占全年的98.4%;超过二级标准的天数为6天,占全年的1.6%。空气中的首要污染物为二氧化氮。
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浓度为 0.030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0.009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日平均浓度为0.053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0.014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平均浓度为0.064毫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全市降水pH年平均值为4.51,比上年下降0.08,降水酸性有所增强。酸雨频率为81.1%,仍处于较高水平。
年平均降尘量为5.24吨/平方公里·月,达到广东省推荐标准,比上年下降1.84吨/平方公里·月。
(二) 措施与行动
持续开展蓝天行动,重点整治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和饮食油烟污染,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在环境敏感区域安装3个烟气和2个机动车尾气视频监控探头,对全市12家重点废气企业安装在线监测仪器。提前完成妈湾电厂3号机组脱硫工程,新增SO2削减能力7000吨/年。全年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执法检查1.19万次,工业废气污染企业执法检查735厂次,抽查油站(油库)油品品质594批次。对建筑施工工地发出整改通知书226份,责令9家烟尘超标企业、21家油品品质超标的加油站进行整改和治理。
严格执行新车登记准入制度,颁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环保车型推荐性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在车用燃油升级后,新车上牌将强制执行国Ⅲ目录。建成机动车排气检测监控管理信息系统(VID)和机动车环保监管信息系统。推进车用燃油标准升级,加快启动油气回收,强化车用燃油市场监管。深化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制度,将异地车纳入限行监管范围。开展“斩黑尾百日整治行动”,大力整治特区内外的冒黑烟车辆。全年共路检和上门抽检机动车4.13万辆,查处超标车6230辆。对新购置和淘汰更新的公交车辆提前实施国Ⅲ排放标准,全年更新国Ⅲ排放标准公交车3223辆,全市已有6924辆公交车达到国Ⅲ排放标准。
2007年,我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市空气质量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达361天,饮用水源水质持续改善,水质达标率为98.86%;生态市建设顺利推进,污染减排初见成效,顺利完成了化学需氧量减排和二氧化硫减排量的年度任务
2007年的只有这么多,报告没有出来,不信看看官方网站
http://www.szems.gov.cn/参考资料:http://www.sze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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