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探亲假、婚丧假如何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7-23
探亲假与国家规定的其他假期分别计算。 4、 病假: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第1年为3个月,后每增加1年为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合同...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探亲假
(国有企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年),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二)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三)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四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一)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三)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四)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官方新解释: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探亲假”视作单位对职工的一种福利,休还是不休,主要还是依靠职工同单位协商的结果。

《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劳动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浙江省劳动人事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劳人险(87)257号、(1987)财工515号
关于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请丧假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县劳动人事局(劳动局、人事局)、财政(税)局、省直各单位:
自执行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关于国营企业职工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以来,一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要求对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亦能给予丧假,以便料理丧事。现经研究决定,从一九八七年十二月起,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要职工料理丧事的,经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可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丧事在外地料理的,还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 找资照发,往返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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