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期限是几年

如题所述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申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不同的案子诉讼时效期间是不一样的。一般是三年,有的是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通则》规定,下列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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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不同的案子诉讼时效期间是不一样的。一般是两年,有的是一年。《民法通则》是这么规定的: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2-23
第3个回答  2022-08-27
法律分析:民事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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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6-11-06
《民法通则》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l)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失的。”
  《民法通则》137条规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通则》147条规定:“不服地方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135条规定:“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在立案之日起的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经上级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146条规定:“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15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法》147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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