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合并报表内部抵消分录中营业成本不被替换成未分配利润-期初

如题所述

母公司A给B子公司出售一个成本未70 的商品,价格为100.
那么合并日应该处理
借:营业收入100
贷:营业成本70
存货70
这个等价于:
借:营业收入100
贷:营业成本100

借:营业成本30
贷:存货30

现在第二年!!!!
首先刚一开始还是
借:营业成本 30
贷:存货 30 1
这样目的是把上年末母公司中为实现的30利润去除(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一个成本为70的商品价格为100,那么对于集团整体来看,多的30利润和30存货不应该存在,但是在母公司单个的报表上,还是会确认,母公司和子公司会有多的30存货)
(为啥已经抵消了一遍了还要抵消,因为这是第二年还是以各自的报表未基础编制合并报表的,但是第一遍抵消并没有调整各自的报表。)
但是第二年的时候,营业成本不能用?为什么——因为现在是第二年了,我们的目的是向把上期以集团来看的不该有的利润减少,所以
借:期初未分配利润30
贷:存货30 2
(其实也可以这么想啦,营业成本增加就是利润减少嘛,所以借方的营业成本30,过程如下)
借:利润分配30
贷:营业成本30 3
3这个分录和1这个分录合在一起就是2这个分录啦。
到目前为止,去年的多的利润那一块儿都调减啦。
现在也考虑别的了——如果今年B以120把成本100(对B来说成本就是100)的货物给卖了,怎么办?
对集团来说,其实B以多少钱卖了不重要,因为B以多少钱卖的就相当于集团以多少钱卖的,但是B卖的和以集团未整体出售,两个的成本不一样。
对B来说
借:营业成本100
贷:存货100
但是对集团来说
借:营业成本70
贷:存货70

多以需要调整:
借:存货 30
贷:营业成本 30 4
不就行啦.
现在再把2,和4 分录合在一起

借:期初未分配利润 30
贷:营业成本 30
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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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23
例:甲是乙母公司,本年,甲将成本60的存货以100出售给乙,期末,乙出售80%。
合并报表
①假设乙全部出售
借:营业收入 100
贷:营业成本 100

②看一下本期实际结存了多少存货
(100-60)*20%=8
成本多了8,
借:营业成本 8
贷:存货 8
【书上是这么个思路:不管卖没卖,先按卖了考虑。再看实际结存了多少】

等到下一年
①先调期初:上期未实现损益(存货8)对上一年利润的影响
借:期初未分配利润 8
贷:存货 8
但是,这里还是先假设上一期结存的存货本期卖了,所以
借:期初未分配利润 8
贷:营业成本 8

②考虑本年发生的内部交易,还是假设全卖了
借:营业收入 (出售方确认的收入)
贷:营业成本 (同上)
③最后,看看实际结存了多少存货
借:营业成本 (结存的存货*毛利率)
贷:存货 (同上)
这样,就不用分开考虑结存的存货有多少是上一期的,有多少是本期没卖的。。

总的思路:
1、先抵期初 —— 借:期初未分 贷:营业成本 【上期结存的存货,到最后和本期结存的一起算未实现】
2、再抵本期—— 借:收入 贷:成本 【也是假设本期全卖了】
3、看实际存了多少 ——借:营业成本 贷:存货 【出售方收入*毛利率】
第2个回答  2016-09-24
是假定上年的存货全部售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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