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缝易留设在受力最小的地方。施工缝使混凝土整体性减弱,但是施工中又不可能避免,因此将其留置在构件受力小的地方,以期不降低结构整体承载力。
施工缝的位置应设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和便于施工的部位,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柱、墙应留水平缝,梁、板的混凝土应一次浇筑,不留施工缝。施工缝应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
⑴ 已浇筑的混凝土,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 MPa。
⑵ 在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应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以及软弱混凝土层,并加以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且不得积水。即要做到: 去掉乳皮,微露粗砂,表面粗糙。
⑶ 浇筑前,水平施工缝宜先铺上10 mm~15 mm 厚的水泥砂浆一层,其配合比与混凝土内的砂浆成分相同。
⑷ 混凝土应细致振捣密实,以保证新旧混凝土的紧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