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要收回原来的结婚证吗

如题所述

离婚时结婚证是否要收回,一般因情况而定:
1、协议离婚是夫妻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情况。这时到民政局申请离婚,婚姻机关登记人员会注销掉结婚证,让它没有使用效力;
2、如果两人存在很大的纠纷,那就需要到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当事人的结婚证如何处理则未作任何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可能会收回当事人的结婚证;留存结婚证复印件、原件退还当事人;参照婚姻登记机关的做法,注销结婚证后退还当事人。
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找到管辖法院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
2、准备起诉的材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提出的主张想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必须要提出相应的证据;
3、立案。法院经过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就会予以立案;
4、调解。法院立案以后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
5、如果无法调解,那么就是直接开庭。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是夫妻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情况。这时到民政局申请离婚,婚姻机关登记人员会注销掉结婚证,让它没有使用效力;如果两人存在很大的纠纷,那就需要到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当事人的结婚证如何处理则未作任何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可能会收回当事人的结婚证;留存结婚证复印件、原件退还当事人;参照婚姻登记机关的做法,注销结婚证后退还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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