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出去的房子不给房租怎么办?转租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如题所述


作为打工族在外租房子是在所难免的,其实租房的时候也会遇到个情况,转租房子的问题也是时常会遇到的,对于那些想要租房子的人而言,转租房子是有一定的风险的,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到这些情况,而且在租房的时候掌握足够的技巧,那么下面分析一下转租出去的房子不给房租怎么办?转租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转租出去的房子不给房租怎么办
转租出去的房子不给房租,根据《民法典》第716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722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上述规定,尽管承租人已将房子转租他人,但其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在第三人不愿支付租金的情况下,生可向承租人要求支付租金,协商不成的话,可要求解除合同并通知第三人搬离房子。
转租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1、须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出租人将租赁房屋进行转租的行为必须先行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即构成无权处分行为,其转租行为的有效还是无效就处于待定状态,只有取得出租人的事后同意或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该转租行为才能被认定为有效。房客查看房主产权原件,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及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并索取复印件做为租房合同附件。
2、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3、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既享有承担原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权利义务,也享有承担新转租合同中的出租人权利义务。当然,这一注意事项也可以因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进行协商后予以变更。当有房客来租房时,女房主一定要有男性家人陪伴,对自身的安全也有一定的保护,在租房时需在这方面应该十分注意。签租房合同时一定不能大意草率,不着急签字。
转租出去的房子不给房租怎么办?转租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上面的介绍大家都看到了,在租房子的过程中人们也都该了解到转租房子的情况存在。转租房子的问题是大家都会遇到的,所以这里提及到的问题人们必须要注意,从而很好的避免各种问题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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