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2]15号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如何会计处理

我们企业进项税额较大 每个月都没有应缴增值税
也是这样做分录吗?
首先
借 管理费用
贷 现金
然后
借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 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添增值税报表时是否可以添到进项税额?
我们企业如果一直没有应缴增值税,按照添写报表的说法,是不是就没有办法全额抵减了,这个钱也不能直接进到进项税里去?什么时候有应缴税金了,才做第二步分录?

1.当月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月末不进行账务处理;
2.对于由于多预缴增值税税款形成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需要做转出处理。月末帐务处理:按照“已交税金”与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较小一方做转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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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6

抵减必须是当月产生应纳税额了才可以

第2个回答  2012-06-05
不可能每个月都没有应缴增值税吧,这样岂不是企业一直的报亏损;不管怎么做,做假帐也得做成盈利,哪怕是只缴100元的税金,允许适当的做亏损,但禁做成不亏损也不盈利哦
再有:
借 管理费用(非进项项目)
贷 现金(非进项项目)
与增值税搭什么边,可能本人理解有误哈,就算是企事业的内部帐(不对外公布也打死不让相关部门来查的帐本)也觉得这个项目名称用的不太恰当吧
然后
借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 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这个更看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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