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有宅基地,因为在城里买的房,其实这一个并不属于一宅多户,我们先从这个法律法规来进行了解。
《土地管理法》第26条第1款有明确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够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当地的一个标准。
但是商品房却没有出台这样的一个限制的法律法规,只是有的城市做了一定的限购处理,而有的城市并没有限购。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那么村民也好,城市的居民也好,他们也可以在当地购买多处房屋。
农村的房屋之所以限制一户一宅,主要是为了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我们看见农村的房屋的一个建造大多数都是上百平方,少少也要八九十平方以上,而且这只是建筑的面积,还不算外围的一个面积,所以一户多宅违背国家相关政策,又跟城镇化想违自然是不允许的,因为鼓励农民进城。
我们再来看一下城市规划的商品房,其实一块地皮可以建900多户,甚至上千户从土地性质来看,城市的商品房它占用土地面积少,所以多购买并不影响这个土地的问题,但是农村则不一样。
城市的房屋它有一个属性,那么就是商品房。商品房它本身就是可以进行自由交易的,说到底它本身就是一个商品。这个属性决定了商品房不属于一户多宅的一个情景。
之所以不把这个商品房定义为一户多宅,其实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商品房,它以外土地的使用年限,它也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来进行维护和管理。但是农村的宅基地和农村的房屋,他不需要交这个维护和管理费,他也没有这个土地的使用年限,只要没有拆迁,那么就不会影响到这个房屋的继续使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