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字路口,我与摩托车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时我骑得是踏板式电动车,摩托车是旧的无牌照摩托车,事故经过是这样的:当时我从南方机动车道的右侧来,从路口向西路上拐弯,该路口无红绿灯,拐弯前我打了转向灯,未发现路口有异常情况,开始拐弯车速比较低,大约在20管理每小时以下,具体数值不明确,当我拐弯到路面约中心位置时,车头朝向西北,从北面向南冲来一辆摩托车,速度很快,时速估计约50公里每小时,发现时摩托车距离我约四五米,我刹车向右侧规避,未能完全避开,我车左前方与摩托车左前方发生碰撞,交错而过,错开距离约3.5米,摩托车倒地,车身呈南北方向,我车未倒地,我放下车辆,打算去扶摩托车手,他说他左小腿别断了,我说:“我已经打转向灯了,怎么还直撞了过来。”他说:“什么转向灯不转向灯的。”于是,他报警,我打120电话。现场未发现摩托车刹车痕迹,摩托车无牌照,摩托车手现场未提高行车证、驾驶证,摩托车无强制险标志。请问事故责任该如何承担?
交警说我拐弯的应该让直行的,我应该负主要责任?合理吗?有何依据?今天才发现对方骑得是燃油助力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吗?责任分担会与普通摩托车有区别吗/
责任认定书还没出来,但是但是交警倾向于认定我负主要责任,实在想不明白,觉得太黑了!不管我付多少责任,对方摩托车没有交强险,我是否可以在承担责任时扣除交强险10000元的医疗赔付标准后再承担?急!请走过路过的朋友帮帮忙
责任认定书还没出来,但是但是交警倾向于认定我负主要责任,实在想不明白,觉得太黑了!不管我付多少责任,对方摩托车没有交强险,我是否可以在承担责任时扣除交强险10000元的医疗赔付标准后再承担?急!请走过路过的朋友帮帮忙!
追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