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买社保如何转移

本人户口在新疆,居住在重庆,现工作在浙江。在浙江这边公司给买了五险,我想知道,如果我离开了浙江回重庆,社保怎么转移,需要什么,以后到了退休年龄社保这块怎么处理,希望知道的人给点指导,万分感激!

1、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2、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3、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你决定离开一个城市时,务必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并妥善保存参保缴费凭证;当到另一个城市就业时,请及时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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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02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这一办法将于2010年7月1日起实行。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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