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单位是省医保还是市医保

如题所述

简要概括!
1、养老保险。
1>公务员和全额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养老保险个人不缴纳,由国家全额负担。
2>差额事业单位,国企,私企,个人和单位承担各自比例。
一般情况下:退休后领取退休金:教师>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国企>私企。
2、医疗保险。
1>公务员,国企,私企的医保缴费基数不一样,划入到卡上的钱也就不一样了。
2>住院刷卡报销比例都一样,只是各地政府为了保障公务员和全额事业人员的健康,还特别从财政中设立一个公务员补助的政策,也就是医保报销完后,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再给予医保不能报销的,公务员补助给予报销。
至于怎么计算的,各地政策不一样,不好作答。
医保的计算由三方面组成
<1>起付线。也就是说你的住院费用要达到他规定的起付线以上,才能进入医保报销。不同级别医院的起伏线不同。
<2>医保目录。医生开的处方要是医保可报销的范围,这样报销比例才高。
<3>分阶段比例。比如你住院费用10000元。扣除医保不能报销的,当作是8000吧。各个地方可能还会在这个地方做计算。(比如5000元以下报销多少比例,5001-10000报销多少比例。这个由各地地方制定,我只是打个比方)
由于现在养老和医保都是各干各的,省级没有衔接。所以还是咨询当地部门比较稳妥。报销的比例不一样,市医保报销的要远小于省医保。有些药物只能省医保用,而市医保是不能用的。市医保保得人群范围较大,而省医保保的人群范围就很小了。当然是省医保要好于市医保。

省医保一般都是一些国有大型垄断企业或者有特殊贡献的老人,比如老红军,老革命等等。所以,绝大多数企业都是参加的是市医保。

省市医保区别:1、定点医院不同。2、报销比例不同,各地情况不一样,一般是省医保报销比例高于市医保。3、省医保只能是省直单位的职工和档案在省人才代理中心保管且办有省养老统筹的办理,市医保只能是市直单位的职工和档案在市人才代理中心保管且办有市养老统筹的办理。一、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需到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需按规定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表一)和《社会保险补充登记表》(表二);并录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信息采集软件”。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将单位基本信息导入软盘连同纸介一并上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区县社保中心为其建立单位基本信息库。


  二、个人基本信息采集


  初次参保人员需填写《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三),用人单位对参保人员填写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三) 内容审核后,将其准确无误录入“信息采集软件”,打印“信息采集表”交参保人员或委托人签字确认。

  用人单位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将个人基本信息导入软盘连同由个人签字的纸介(表三)一并上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区县社保中心为其建立个人基本信息库。


  三、缴费工资基数核定


  每年一季度,参保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基数,并将基数核定信息导入软盘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表》(表七)、同时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劳动情况表》(104表)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缴费工资基数核定手续。


  四、基金收缴


  每月1日,区县社保中心根据医保信息库中的时点人数,生成用人单位当月实际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数额。每月2日起,区县社保中心委托银行代为扣缴,用人单位也可以用支票和现金缴纳。


  五、个人账户


  区县社保中心在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足额收缴到账后,于当月20日通过医保系统进行个人账户分配。

  常住本市的参保人员,由区县社保中心于每月20日以后将应分配的个人账户金划入个人医保专用存折;易地安置退休人员和长期驻外人员可选择通过邮寄或邮政储蓄的方式,由区县社保中心将个人账户金每隔3个月,邮寄至本人居住地或存入本人的邮政储蓄卡。


  六、人员增减


  对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当发生人员调入、调出、退休、死亡等增加或减少情况时,用人单位应在每月2日至月末期间,由单位专管人员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八)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九),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人员增、减手续。


  对未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新参保人员办理手续。


  七、补缴与退费


  用人单位办理补缴与退费手续时,应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退费情况表》(表十一),以及有关补缴与退费情况的说明。


  八、退休人员不足缴费年限补缴


  对办理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且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用人单位应于办理养老退休手续的当月,到参保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累计缴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但符合补缴条件且本人愿意补缴的,由区县社保中心为其办理补缴手续。


  办理在职转退休人员补缴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九);

  (2)《退休人员审批表》;

  (3)《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需补缴医疗保险费的,还应填写《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表十)。


  九、单位跨区转移


  用人单位因工作地迁址等原因,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跨区县单位整体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用人单位需持《社会保险登记证》以及有关市内迁址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转移医疗保险关系手续。经区县社保中心审核确认,凡不欠费的用人单位,区县社保中心为其办理单位跨区转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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