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放高利贷是不会被判刑的。《刑法》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规定在放高利贷过程中违反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案追诉:(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超过十万元;(二)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到行政处罚二次以上,高利转贷的。【辟谣】利息超过4倍是高利贷吗?真相:计算分析:《关于取缔地下银行、打击高利贷的通知》规定,民间个人贷款利率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当定义为高利贷行为。【提醒】高利贷罪如何判决?1、以转贷牟利为目的,从金融机构获取信贷资金,以高利润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3、单位犯高利转贷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