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父母投靠子女的由申请人携带被投靠人在中山户口所在地的住房产权证;被投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投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等材料到有关业务窗口提出申请;受理人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审批;通知当事人领取审批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