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劳动局投诉电话是073184415805。
长沙劳动局投诉所需要的材料有:
1、被投诉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
2、被投诉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3、投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当事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合同、书面协议、用工记录、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记录等);
5、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欠条或结算单(须加盖公章)等(适用于建筑工地农民工);
6、被拖欠农民工工资明细、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联系电话等(适用于建筑工地农民工);
7、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8、其他证据材料。
长沙劳动局转变的职能有:
1、不再对企业下达招用职工计划,改为依据劳动力市场管理法规和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管理;
2、不再审核中央和省属在长企业及市属新建国有企业编制,改为重点调控其工资总额及工资水平;
3、不再制订企业职工奖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改为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指导和监督企业制订内部规章制度和处理劳动关系;
4、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评估的组织实施.地方性职业技能标准的具体实施以及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的组织编写工作,交由局属事业单位承担;
5、地方性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的拟订工作由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