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周转率中的营业收入是指赊销收入还是全部收入

如题所述

款平均余额。从公式上看,应该用赊销收入,不过实际中,一般直接用营业收入来计算。拓展资料
一、应收账款周转率的计算方法
应收账款周转率,作为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应收账款周转速度的指标,是企业一定时期内营业收入(亦即销售收入)与平均应收账款余额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应收账款周转次数=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余额年初数+应收账款余额年末数)/2。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计算期天数÷应收账款周转次数=计算期天数×应收账款平均余额÷营业收入。
利用上述公式计算时,笔者提醒需特别注意下述几个问题:⑴公式中营业收入,应为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即包含了现销收入和赊销收入。这样处理的理由是,一是数据易于取得,具有客观性,二是避免了对当期现销收入或赊销收入的逐笔估算带来的麻烦和人为误差。过去,有的书籍将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公式的分子写为赊销收入净额,即销售收入-现销收入-销售退回、折让与折扣,从理论上讲可行,但存在的问题是首先不便于财务报表外部使用者直接计算、复核该指标,其次,逐笔统计现销收入带来不必要的工作量。在实务中,将现销收入理解为当日的赊销收入,至于销售退回、折让与折扣已在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营业收入中抵减,无需再单独列示。所以,上述甲的答案不正确。
⑵公式中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应包括“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等科目核算的全部赊销账款。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赊销业务产生的债权,一般涉及的会计科目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等。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票据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长期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融资租赁形成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形成的长期应收款项,根据“长期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和“坏账准备”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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