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中遇到不可替代的专用名词平仄不合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一般情况下,每句第二、四、六字平仄错开就符合格律。如张籍七绝《凉州词》第二首的后两句:“边将皆承主恩泽,无人解道取凉州。”前句格律应:(仄)仄(平)平平仄仄,此句:平仄平平仄平仄,第六字应“仄”,却用了平声“恩”字,第五字本应平声,为补救改用仄声“主”字。这是当句救,还有对句救。

其实出现不和平仄格律拗句,如“孤平”、“三仄尾”、“三平尾”,有条件可以救,如受字面词意限制也不必勉强。像杜甫的《寄杜位》中“逐客虽皆万里去,悲君已是十年流。”出句应“仄仄平平平仄仄”“万”却用是仄声,成了“三仄尾”也没有补救,但符合二四六平仄交替。韦应物的“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首句也是三仄尾。更甚,戴叔伦的“春风杨柳渐拂地,日映楼台欲下山”第一句格律应“平平仄仄平平仄”但句中第六字也用了仄声字,成了“平平平仄仄仄仄”虽不协律,也没有在本句和下句作补救。所以呀,能避免则避免,避免不了,突破一下也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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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1-08
可以用拗救的方法补救。

近体诗平仄要注意一下几点:
(一)避孤平

所谓“孤平”就是指在平收的句子里,除了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字。如七言诗中将“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式改为“仄仄仄平仄仄平”句式,很显然,由于第三字本应是平声字而由于在作诗时用了仄声字,使得整个句子除韵脚外,只剩下一个平声字,这就是犯了“孤平”的毛病。所以,在这样的句子里,第三字就不能用盘声字而是必须用平声字。同理,在五言诗的“平平仄仄平”句式里,也不能写成“仄平仄仄平”,这也犯“孤平”。如果因为创作的需要,七言的第三字,五言的第一字必须用仄声字,就必须在七言的第五字或五言的第三字想法补救。“孤平”是诗家的大忌,切记要注意。

在仄收的句子里,全句即使只剩下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只算是一个“拗句”,也就是不规整的句子。

(二)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是近体诗的平仄口诀,是对七言诗说的。意思是第一字,第三字,第五字可以不论平仄,随意使用,而第二字,第四字,第六字则必须按照声律规定的规则,该平声的不能用仄声,该仄声的不能用平声。由此可知,在五言诗里面,就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这一口诀对初学写诗的人来说,确实很方便,但是并不能全面概括,但是像前面说的关于犯“孤平”的问题时,就是七言的第三字和五言的第一字,这就不能随便用了,而是要注意不能犯“孤平”。
(三)拗救

从广义上来讲,凡是不符合平仄规律的字都叫做“拗”字,但在近体诗中那些不论平仄的字,就不能算是“拗”字了。只有在二四六分明而不分明时,一三五不能不论而不论了的字才算真正的“拗”字。如果出现拗字,就必须进行补救,救过来以后就不算毛病了。拗救的方法一般有三种。
(1)本句自救

七言诗的第三字拗,第五字救。如“野桃含笑竹篱短,溪柳自摇沙水清”(苏轼《新城道中》)中,本应是“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但是对句中第三字用了仄声字“自”,则第五字就必须改用平声字“沙”,就成了“仄仄仄平平仄平”,起到了自救的作用。需要说明的是,此句中第一字本应是仄声而用了一个平声字“溪”,因其位置不重要,所以第五字必须进行自救。

五言诗中第一字拗则第三字救。如“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李白《送友人》)中,本应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但出句中第一字用了平声字“挥”,那么第三字就要用一仄声字“自”进行自救,变成“平仄仄平仄”。

(2)对句相救

七言诗出句的第三字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对句的第三字就将该用仄声字而改用平声字。如“见买若耶溪水剑,明朝归去事猿公”(李贺《南园》)中,本应是“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出句的第三字用了仄声字“若”,对句中第三字就改用平声字“归”进行对救。同理,七言诗出句的第五字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对句的第五字就该用仄声字而改用平声字。如“身无拘束起前晚,路足交亲行自迟”(刘禹锡《答白宾客》)中,本应是“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出句中第五字本应平声字而用了一个仄声字“起”,对句中第五字则必须用一平声字“行”进行对救。

五言诗第一字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对句的第一字就该用仄声字而改用平声字。如“不知明镜里,何处得秋霜”(李白《秋浦歌》)中,本应是“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出句的第一字用了仄声字“不”,对句中第一字就改用平声字“何”进行对救。五言诗第三字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对句的第三字就该用仄声字而改用平声字。如“促织甚微细,哀音何动人”(杜甫《促织》)中,本应是“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出句的第三字用了仄声字“甚”,对句中第三字就改用平声字“何”进行对救。

需要说明的是,对句相救都是仄拗平救,而没有平拗仄救的,因为如果平拗仄救就容易犯孤平。

(3)既本句自救又对句相救

再看前面曾举过的例子:“野桃含笑竹篱短,溪柳自摇沙水清”中,出句的第五字本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竹”,对句的第三字本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自”,在对句中第五字“沙”就既自救了本句的第三字,又相救了出句的第五字,这就是一字两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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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6-04
诗词创作中,遇到人名、地名等不可代替的专用名词不合平仄时,一般可以通融,不计平仄。
如:毛泽东《沁园春.雪》中有: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里面的“成吉思汗”,读“平仄平平”,但按词牌格律应作“中平中仄”。
第3个回答  2018-01-07
那就不合呗,只要诗句优美,有那么一两个字不合辙,也不妨碍大局的,你看李白的《静夜思》,完全就没有管平仄
第4个回答  2012-12-06
转换思路,根据其来源、意象用别的词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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